黑龙江省一大波招聘信息来了法院校园……满是好单位部分专科可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1-20 01:29:00  阅读:5477 来源:自媒体作者:哈尔滨交通广播925

原标题:黑龙江省一大波招聘信息来了,法院、学校……全是好单位!部分专科可报!

小伙伴们注意啦

一大波招聘信息来袭

都是好工作

赶紧抓紧时间报名吧~

东北农业大学2020年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东北农业大学主页学校概况部分。

2020年,学校继续以“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引领,创新引才模式,海选与精准招聘相结合,多措并举,招贤纳士,着力引进青年拔尖人才,促进教学科研队伍水平的整体提升,竭诚欢迎各方贤才前来应聘。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工作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梯队建设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着眼于长远发展,统筹规划。

(二)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注重引进高水平、高层次、高质量的海内外优秀人才,重点引进对学科专业、人才梯队建设有重要补充及支撑作用的海内外优秀人才。

三、招聘计划

2020年学校提供教师岗位131个,详见《2020年东北农业大学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应聘人员须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与高尚的学术道德。

(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博士毕业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中科院各相关院所,具有海外留学经历(2年以上)的优先。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方面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且岗位急需人才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界)

(五)应聘人员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

(六)应聘人员应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拥有非常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七)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享受待遇

(一)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学校正式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按照《东北农业大学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所确定引进人才的层次享受30-80万元年薪,10-50万元安家费、20-1000万元科研启动费、过渡性住房等丰厚待遇。

(三)引进的优秀博士,进校后可申报“东农学者计划”青年才俊和学术骨干项目,根据不同层次提供6-10万元(人文社科3-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达到一定水平后,可申报杰出学者和首席教授,可获得30-80万年薪支持。

六、报名程序

(一)信息发布、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

学校通过东北农业大学校园网公布《东北农业大学2020年人才公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对照计划中的岗位,登录http://gkzp.neau.edu.cn/,完成注册,并提交求职简历。

同时将报名材料(简历、确认材料电子版)和《东北农业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以邮件“学院+岗位序号+所学专业”命名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rcb@neau.edu.cn参与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0年5月10日

(二)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1.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学校将提前通知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无异议后,进入考试环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2.确认提供材料:

(1)网上打印《东北农业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原件1份;

(5)2020届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8)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4.几点需要注意的几点:

(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

(2)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或密切相关。

(3)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七、考试方式

硕士研究生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博士研究生人员只进行面试。

(一) 笔试

1.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相关知识和业务能力。

2.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在在学校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二) 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报告、实践操作等形式对应

聘人员进行考试。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三) 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答辩、业绩成果、教学能力、思想政治表现、档案情况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体检

通过学校考核的应聘人员到校医院做体检;到校大学生心理测试中心进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东北农业大学主页(http://

监督举报地址:东宁市党政办公中心710室

(三)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网站后台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参加笔试考试。资格审查已通过并缴费的考生,因未达到3:1招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以百分计,先笔试后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不使用四舍五入方式。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来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总成绩100分,考试内容分为公共知识科目和专业相关知识科目两部分。公共知识科目考试内容为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相关知识(按照专业二级目录分类命题,限定具体专业的岗位单独命题),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结束后,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东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查询笔试成绩公告,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定入围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入围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确认

(1)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审核备案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岗位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

(2)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同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3)公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确定后,将笔试成绩、项目生加分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和东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资格审查及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动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东宁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通过量化评分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试,每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考核与体检资格。

4、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考核人选。如应聘同一岗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考核人选;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并列,重新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面试结束次日,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报名网站和东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和拟进入考核与体检的人员名单。

(六)考核和体检

1、考核

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岗位要求,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釆取谈话、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

2、体检

体检由东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依据本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合格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名网站和东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发放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被聘用后,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和相关待遇。对于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高校毕业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转。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的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未按规定履行回避制度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特别提示

1、招聘全过程,由东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应聘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教材,不委托任何考试培训机构。

3、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为准,由东宁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黑龙江牡丹江林口县选任人民陪审员50人公告

为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黑龙江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要求的规定,结合林口县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实际需要,林口县司法局、林口县人民法院、林口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50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它要求:

1.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2.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程序

(一)候选人的产生。

1.随机抽选。林口县公安局会同林口县司法局、林口县人民法院,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林口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二)资格审查。

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三)确定人选。

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四)任前公示。

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四、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

(一)报名条件及推荐所需材料

1、《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组织推荐表》一式两份(表格可自行下载并正反面打印,也可到林口县司法局领取);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拟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报名时间为 1月16日至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休息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林口县司法局2楼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2020黑龙江大庆肇源县高中和城镇中学招聘教师50人公告

为解决高中和城镇中学师资短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法律法规,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50名。其中,高中15名,城镇中学(初中)35名(详见《2020年肇源县高中和城镇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有非常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统招学历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需求。

(五)申报高中教师岗位,不限户籍;申报城镇中学(初中)教师岗位,限肇源县户籍或肇源县生源或在肇源县报到人员。

(六)具有与报考岗位层次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人员)。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信息发布。

肇源县政府网(http://.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加分佐证材料、二寸近期同版免冠蓝底照片5张,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望奎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应急保障中心、党员教育中心、融媒体中心需提供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毕业院校或档案馆公章原件)。

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凡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考,加盖公章,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证明。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根据实际需要,可报请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适当降低比例。

2. 报名时间: 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7日

3. 报名地点:望奎县人社局

(三)资格审查

由中共望奎县委组织部和望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考试前发放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50分(申论70分,综合基础知识80分)。笔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准进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2)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可报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来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言语表达、判断分析、处理问题能力等。面试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天发布考试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望奎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应聘人员没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有关部门出具证明以及到加分认定部门核实等方式来进行。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精神、心理、诚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七)公示及聘用

1.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格者纳入望奎县事业编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结束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拟聘用人员录取后必须服从组织分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招聘人员到岗后,组织、人社部门出台关于服务期限相关政策,以新政策要求为准。

2020黑龙江伊春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人公告

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19年12月16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截止报名期满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比例要求,经支队党委研究决定现放宽条件面向社会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编制人员,合同制管理),主要工作是24小时驻站治理超限超载。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岗位一: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山屯治超站7名;

岗位二: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花果山治超站3名;

岗位三: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红旗治超站2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有非常良好的品行,热爱工作岗位;

(二)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因工作性质需要,仅限男生,身高在165cm以上;

(三)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四)岗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五)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岗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法律和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确定人选-→成绩公示-→体检-→政审-→试用-→聘用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告时间: 2020年01月16日至01月23日

(二)报名时间: 2020年02月03日至02月05日,上午8:30—10.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2020年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五)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由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发放。

(六)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20年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六)资格审查:按公告规定的条件,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工作岗位。

2、同一岗位报名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或取消岗位。

六、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汇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1、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结束后,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中国▪伊春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和政审

体检由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体检无异议者,由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

应聘者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政审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每期为5年),工资2200元/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简称“五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来源:龙视新闻在线综合自黑龙江省人才招聘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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